

漫畫: 首席編輯 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黨員小黃在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過程中,與2018年《條例》進行了條文比對,發現新增16條,修改76條,整體上更加詳細更加嚴格,尤其是在加強全方位管理和經常性監督規定方面。于是給“紀律君”留言,怎樣系統理解把握加強全方位管理和經常性監督的規定呢?
【“紀律君”如是說】
小黃對《條例》的學習理解是非常到位的,《條例》堅持嚴字當頭,通篇貫徹嚴的基調,充分釋放出全面從嚴治黨越來越嚴的強烈信號。其中加強全方位管理和經常性監督是此次《條例》修訂的五大主旨要義之一,也是貫徹嚴的基調的重要體現。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對干部經常性的管理監督,堅持以嚴的標準要求干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干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此次《條例》修訂,在總則指導思想中增寫“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推動解決大黨獨有難題、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等內容,在工作原則中強調“把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長期堅持下去”。同時,在分則中有針對性地細化違紀情形和處分規定,以制度促進全面從嚴治黨體系貫通、聯動,推動在全鏈條全周期全覆蓋上持續用力。
一是堅持責任上全鏈條。不僅對黨員干部自身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行為作出處分規定,而且充實對“新官不理舊賬”行為的處分條款,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對于到任前已經存在且屬于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切實負責,不得消極回避、推卸責任。
二是堅持管理上全周期。堅持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貫徹黨的二十大黨章修正案精神,明確規定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在第一種形態中充實“及時進行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的內容,推動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層層設防,使干部不犯或少犯錯誤特別是嚴重錯誤。不僅充實對在職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有關不廉潔行為的處分規定,而且完善對離職或者退休黨員干部違規從業、利用原職權或者職務影響為親友謀利行為的處分規定,不因黨員干部離崗而降低對其的要求。切實規范約束黨員網絡言行,增寫對違背公序良俗、在網絡空間有不當言行的處分規定,促進黨員做到網上、線下一個樣,繃緊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這根弦。
三是堅持對象上全覆蓋。將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以及司法活動、執紀執法活動的處分對象,由“黨員領導干部”擴展到全體黨員,以增強現實針對性,體現抓“關鍵少數”和管絕大多數相統一。在規范黨員領導干部本人不廉潔行為的同時,加強對領導干部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相關違規行為的規制,完善領導干部違規為親屬經營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提供幫助,以及對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行為拒不糾正的處分規定,促進黨員領導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做廉潔自律、廉潔用權、廉潔齊家的模范。
所以,小黃在學習《條例》的過程中,既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不能僅僅局限于條文,應該把握好主題主線,深刻理解《條例》背后深遠的戰略考量和重大的現實意義,緊扣主旨要義對條文進行整體把握,這樣才能真正把《條例》刻在心上,落到點上。
【延伸閱讀】
紀律是管黨治黨的“戒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就離不開完善的紀律保障。全面從嚴治黨,根本在“全面”,要建立健全的全面從嚴治黨體系,實現內容上全涵蓋、對象上全覆蓋、責任上全鏈條、制度上全貫通。要害在“嚴”,嚴明紀律和規矩,與時俱進完善紀律規范,做到有紀可依,有紀必執,有違必查。關鍵在“治”,讓鐵紀“長牙”、發威,從嚴管理干部,規范權力行使,使黨員干部校準思想之標,調整行為之舵,繃緊作風之弦。《條例》作為管黨治黨的基礎性法規,修訂完善是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的必然要求。
“嚴”是我們黨的政治基因和鮮亮底色。新時代十年全面從嚴治黨的偉大實踐充分證明,嚴的基調必須始終堅持。“嚴”不是要把人管死,讓人瞻前顧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氣沉沉、無所作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過明方向、立規矩、正風氣、強免疫,讓干部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使干部向高標準努力,不犯或少犯錯誤特別是嚴重錯誤,這是黨組織對黨員、干部最大的關心和愛護。我們要深刻理解黨中央的良苦用心,遵守貫徹好《條例》,錨定方向、明晰邊界,以滾石上山的勁頭、爬坡過坎的勇氣,為推動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披荊斬棘、一往無前作出自己的貢獻。